尊敬的用户:
自2009年02月23日起,息壤成立专门的备案普查组,全面清查公司接入网站的备案情况;具体如下:
1.请登陆您的会员中心,在 “网站备案” 中对于 “未备案” 状态的网站请尽快填写准确、详细的备案信息,由我公司统一整理和代为提交备案, 对于 在 “自行备案中” “信息有误” “导入有冲突” 中的 网站我们将安排人员检查和通知,对于不积极配合备案工作的网站,我们将直接关闭,直到该备案号下来为止。对于备案号已经下来的客户,请必须按照工信部备案的要求,把备案号挂到该网站首页下方,或醒目位置,否则我们也将进行关闭操作,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2.根据工信部的规定,一个实际用户(备案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备案号,对于已经拥有备案号的用户新增加的域名只要在原来的备案号下面增加新的域名。如果您拥有多个域名并且有未备案的域名,请登录我们的“有问必答”提交您在信产部的帐户和密码,以及未备案的域名,我们帮您添加。
3. 息壤将对所有用户提交的信息进行全面核实,一旦发现没有及时提交真实有效信息的用户,我们将采取中断接入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影响将由客户自己承担;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息壤客服部联系, 电话 4008110110 转 息壤技术部 或 010-83554017/010-83554018 转客服部
北京息壤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2009-02-20
您好!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站必须遵循“先备案后接入”原则。
对于未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站主办者,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网站备案工作一直是息壤关心的大事,为了方便息壤用户,息壤一直以来为客户免费提供代办备案工作,也受到了客户的好评。然而,还是有一些客户不自觉履行网站备案手续或提供虚假备案信息,严重影响了互联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影响了相关部门对违法网站和主体的查处工作,严重的会影响到网站的正常接入。
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公司决定对所有息壤提供接入的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备案清查工作,同时呼吁呼吁广大客户能积极响应,具体通知如下: